中藥煎藥常規(guī)
(一)查對:煎藥人員收到已調(diào)配好的沖藥時.應(yīng)查對病人性名、藥味等是否正確。如發(fā)現(xiàn)方藥不符或有疑問及時相有關(guān)人員聯(lián)系查明。
(二)注意特殊煎服藥:煎藥前應(yīng)檢查有無需要特殊煎服的藥物,分別按下列要求處理:
光煎藥 武火加熱沸后煎點約15分鐘后,再放入群藥續(xù)煎。
包煎藥 將藥物裝入紗布袋內(nèi),扎牢袋口與群藥問煎。注意包裝松寬,不要包得過緊。
后下藥一在群藥煎好前5—10分鐘放入。
烊化藥一藥物打碎后用煎好的藥液趁熱沖入,適當加熱攪拌熔化。也可放容器內(nèi)加開水適量,直火熔化或置熱鍋內(nèi)隔水燉化后,兌入合煎藥液中和勻服之。
另煎藥一單獨煎熬后取汁,并入合煎藥液之中服之。沖服藥—先研成細粉,臨服時用藥液送服。
(三)用具:避用鐵鍋和其他鐵器用具。
(四)加水量:“般藥品加水高出藥面3cm左右,解表藥可少加些水,滋補藥要多加些水。二煎加水至超過藥面為宜。
(五)浸泡:加水后需浸泡30分鐘左右,快水浸透藥物組織。
(六)火候:煎藥時要控制火力,先用武火煎煮,沸后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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